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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		小												发表于 2009-10-23 19:10 																					 显示全部帖子
																		 
					
					
												
													关于房屋保险的一点提示
						
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在银行干活,我觉得到现在为止我体会最深的就是能看到人间百态,什么样的事儿都能碰到,学到很多东西。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个在一位客户身上发生的事情。希望能给买房屋保险的朋友提个醒。
 
故事是:客户是家中长子,母亲去世,便成为了遗嘱继承人和执行人(executor)。母亲生前独居一间house,去世后便再无人在内居住。三个月后,母亲的旧居因电路发生火灾,该客户申报赔偿。保险公司调查后,因该住宅超过三个月无人居住,不属于occupied的房子,拒绝赔偿。客户的两个弟妹(也是遗嘱继承人之一)为此将长兄以“疏忽执行”告上法庭。
 
当你购买房屋保险时,保险公司会根据你该物业的实际用途性质而评定你的premium。所以同一个房子,你是自主,出租,还是属度假屋,这个保费都不一样。像上面的例子,我想提醒大家,如果你和家人需要长期回国,而加拿大的家中无人看管的话,需要告知保险公司,不要想着没关系,反正我已经什么防盗险,防火险都买了。一旦出事,保险公司可以以意外时该物业不属于owner-occupied而拒付赔偿。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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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账户信息,定存投资,个人贷款,房屋贷款。如果你想得到更多的咨询或更快的回复,可以给我来电或email:  
Lina Feng 冯莉娜 
Financial Services Manager 
Bank of Montreal 
3481 Cook Street 
Tel:(250)405-2355     
lina.feng@bmo.com  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													 
											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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